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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日期:2011-06-04
光圈、快門:ƒ/16.0 4s
相機、鏡頭:Nikon D70s+Tokina 12-24
出了峽谷,回到冷泉差不多已經下午四、五點了。通常,日落光輝會把對面山頭暈染成一片金黃色,不過那是指天氣好的時候。像今天這樣多雲的傍晚,只有寂寥的氣息隨著即將暗下的天色一點一點的滲進山林溪谷之中。
站在溪裡望去,除了樹林上層的亮度還算足夠外,樹下很多的地方都已經太暗了。不過這不是什麼大問題,因為藉由慢速快門,我們可以延長曝光時間,讓溪水吸收多一點的光線。這張照片曝光時間4秒,黑卡遮的時候,只要遮上層樹葉的那片區域即可。拍完這張-今天最後的一張照片,也差不多該回家了,沈沈的夜幕再晚一點就會降臨。
多年後,我在書裡看到一段文字,大意是說老天爺會用不同的方式引導一個人找到自己內心真正想做或應該做的事。其實不少書都提過相近的說法,所以,這句話應該是真的吧?那麼,也可以用在我身上吧?
書上的話與溪流攝影之間的關聯在我心裡糾葛了好一段的時間。雖然拍溪是我很想做好的事,可是一旦當我跳出自己,我便沒有辦法再順著自己的內心去看待這件事。我看到的是,拍溪這件事跟身邊的人所正在做或做過的正事比較起來根本太微不足道。如果再將拍溪這整件事套用在形上學對於事物意義的探索,那簡直是在充滿莫名的敵意的時空下強為一件無所謂的小事找到它的定位與意義。這種感覺讓我意識到自己所追尋的事物沒有任何價值,自己想做點什麼事,可是卻又不太相信自己,不僅僅無法相信自己,我也懷疑書上的話是否只是文學與宗教之間不切實際的寓言。
2015年,我一邊思考著如何寫這個攝影集,一邊則是思考著「意義 」這兩個字。我在想如果我可以把拍溪轉移為(解釋成)某種人生信仰的實現,也許,這件事會是有意義的,就像夢境裡,溪神說過的:
「這件事只有兩個人知道,一個是我,一個是未來的你,至於現在的你,我還不能跟你說,你只要相信我,繼續拍就對了。至於別人,他們說什麼,那都不重要。溪流攝影這件事還有其他的可能性,同樣的,現在不能跟你說,以後你就會知道的。」
雖然荒謬,但如果溪神說的話是真的,也許我的攝影集就快完成了。如果真的有溪神,那麼也許我做的事情是有意義的,很鬼打牆,不是嗎?
又過了幾年,攝影集也寫完了。但,我對自己的溪流攝影的意義仍還有些疑惑。直到我看到介紹馬奎斯「 百年孤寂」的書評中說到:
「生命不只是一個人活過的歲月而已,而是他用什麼方法記住它,又如何將它訴說出來」。
我終於想通,原來我用一張張的照片來記住三十幾歲的自己與這條溪的樣子,最後再用這本攝影集將每一件事細細道出。也唯有這樣,我才能提醒現在這個自卑、焦慮的自己,以及年老之後那個痴呆的自己,瘋拍溪的日子裡,我不單單只是在溪邊按按快門,逃避人生而已。